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拆迁,大建设,大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定坚持留得住的需要,不遗余力地保存城市的记忆比如保留和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规模,延续城市特色
同时,要加强统筹,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政策,不要以棚户区改造为名进行城市更新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走过度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模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效益,加速功能缺陷的补充穿衣戴帽不要流于表面,不要搞脱离实际,浪费金钱和劳动的表演项目,形象项目,面子项目提高城市安全的弹性,不要重地上轻地下,不要过度景观化,提亮化,不要增加城市安全隐患
以下是《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的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城市管理委员会,水务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员会和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意愿,以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发展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保留提升利用优先,加强修复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完善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进实施城市更新但在一些地方,有继续使用过度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方式,拆大建急功近利,随意拆旧楼,搬迁居民,砍伐古树,变相提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的倾向,造成新的城市问题
一是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
严格控制大规模拆迁除违章建筑和经专业机构认定为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危险建筑外,现有建筑不进行大规模拆除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或项目的拆除面积不应大于总建筑面积的20%倡导既有建筑分类审慎处置,推进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利用现有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进行维修加固,完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格控制大规模建设。除了增加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老城区的建设规模不会大规模增加,原有的德
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对居民进行大规模强制搬迁,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切断人地文化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就地就近安置,改善居住条件,维护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位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应低于50%践行共创美好环境幸福生活理念,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并举,鼓励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享美好家园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稳定不短时间内,大规模拆除城中村等连片老城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的新市民,低收入租房困难人群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人群等重点群体的租赁住房问题城镇住房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第二,坚持你应该留下来,尽你所能保存城市的记忆
保留现有建筑物的用途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历史建筑和有保护价值的旧建筑,不得将年久失修,不用维修或长期闲置的管道拆除对于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对现有建筑进行梳理评估,明确拟保留建筑清单对未进行调查评价,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的区域,不宜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在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安全等级的情况下,对工厂,商场,写字楼等既有建筑进行改造,修缮和利用
保持老城区规模格局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加宽道路,不修缮主要道路,不修建大型广场鼓励运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和旧住宅区进行修缮织补,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鲜明的格局和肌理
延续城市特色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伐古树名木和有地方特色的现有树木,不开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不随意重建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更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外,求奇的乱象,禁止抄袭,模仿,仿造建筑坚持低影响更新建设模式,维护老城区自然景观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造体现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
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加强对各市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我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