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迪科技专利发明人与客户重叠拷问独立性零元置出子公司或系“假动作”-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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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迪科技专利发明人与客户重叠拷问独立性零元置出子公司或系“假动作”-尊龙凯时平台入口

时间:2022-12-28 09:26 来源:金融界 作者:张璠

成立20多年,专注于键盘鼠标生产的珠海智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冲击创业板,但随后于2017年4月撤回申请材料时隔四年多,智地科技再战创业板

但是,智地科技这次重新上市,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其中,智地科技2021年净利润反转,近三年r&d投资占比更低此外,智地科技的子公司与客户共享尊龙凯时人生就博的联系方式,且该子公司总经理频繁出现在客户的专利发明人名单上,因此智地科技的人员独立性可能被侵蚀值得注意的是,智地科技转让了曾经创收数亿元的前子公司及相关商标,或仍与他们不清不楚并且前子公司的产品描述显示,智地科技是其营销总部在这一点上,智地科技剥离子公司是假动作

一是净利润倒挂,r&d投资比例更低,专利数量落后

创新能力是企业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因素之一对于智迪科技来说,营业收入增长的背后,是其r&d投资比例的逐年下降

1.1 2021年,智地科技净利润反转,增速从113.78%降至—16.74%。

根据智地科技2022年8月25日签署的招股书,智地科技2019年至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88亿元,7.8亿元和11.09亿元2020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营业收入分别增长32.66%和42.24%

2019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净利润分别为3321.35万元,7100.29万元和5911.53万元2020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净利润分别增长113.78%和—16.74%

不难发现,2021年,在智地科技营收增速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净利润同比增速出现负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无利可图的增收背后,智地科技的r&d投资比例正在逐年下降。

1.2 r&d投资占比逐年下降,2021年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的r&d投资分别占营收的4.69%,3.99%和3.86%。

此次,智地科技选择了四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分别是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显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情301067,诊股)(以下简称显鹰科技),嘉和智能(行情300793,诊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智能),江苏传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朝阳科技2020年至2021年年报显示,2019年至2021年,朝阳科技的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17%,4.27%和4.35%。

根据先英科技2021年年报,2019年至2021年,先英科技的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4.37%,3.76%和4.71%。

根据嘉和智能2021年年报,2019年至2021年,嘉和智能的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3.52%,3.93%和4.29%。

根据传意科技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传意科技的r&d投资分别占营业收入的3.46%,3.27%和4.38%。

即2019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r&d投资分别占营收的3.88%,3.81%和4.43%。

可以看出,2019年至2021年,智地科技r&d投资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2021年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问题还没有结束。

1.3截至2021年底,专利数量在同行业五家可比公司中排名倒数第二。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1年底,智地科技的专利数量为178项。

截至2021年底,川仪科技专利230项,嘉和智能专利719项,朝阳科技专利200项,显鹰科技专利145项。

可以看出,截至2021年底,智地科技的专利数量仅高于先英科技,在五家公司中排名倒数第二。

而问题才刚刚开始。

二子公司总经理出现在客户的专利发明人名单上,人员独立或被拷问

但智迪科技子公司的尊龙凯时人生就博的联系方式与客户有重叠不仅如此,智地科技子公司总经理在任时,或者同时参与该客户的多项专利的发明,双方关系很浅

2.1有一个租房给客户天一半导体的案例,问具体情况,原因,合理性。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3月末,智地科技及其子公司进行物业租赁的主要情况中,浙江天一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向智地科技租赁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金源路8号三楼c区前台和十一楼a区前台的房屋租期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均为办公用房,面积525平方米

事实上,作为智地科技的客户,天一半导体在智地科技租房,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

根据深交所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的《关于珠海智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问询函的回复》,深交所要求智地科技说明客户租用其厂房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合理性。

对此,智地科技表示,已将其厂房及办公场所出租给珠海天一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等客户..天一自动化是天一半导体的全资子公司。

天一自动化成立后,需要办公场所在前期与智地科技的子公司珠海杰瑞科技有限公司接触的过程中,了解到智地科技有少量的闲置办公用房经过调查,天一自动化开始租用智地科技的厂房

也就是说,自2020年12月1日起的三年内,天翼自动化将租赁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金源一路8号三楼c区和十一楼a区前台的智地科技的房屋。

同时,招股书显示,智地科技子公司杰瑞科技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位于珠海高新区唐家湾镇金源一路8号厂房一楼b区。

但是,双方可能不是租赁关系那么简单。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8月25日签署日,杰瑞科技为智地科技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0%。

问题并没有结束杰瑞科技小股东周伟波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曾出现在天一自动化的专利发明人名单上

2.3自2015年2月11日杰瑞科技成立以来,周伟波一直担任总经理。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2年8月25日,珠海朗冠精密模具有限公司为智迪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其中,周伟波是朗冠模具的法定代表人

同时,周伟波是杰瑞科技的小股东,持股比例为10%,在杰瑞科技担任总经理职务。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显示,杰瑞科技仅在2015年6月12日变更了高管层变更前后,周伟波是杰瑞科技的经理

自杰瑞科技成立以来,周伟波一直担任杰瑞科技总经理。

此外,根据招股书,截至2022年8月25日的签署日,珠海智控投资企业(以下简称智控投资)为智迪科技的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智迪科技8.8%的股份其中,周伟波持有智控投资5.11%的股份,为智控投资第四大股东

从以上信息可以看出,周微博对于智地科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2.4 2016—2022年期间,杰瑞科技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包括周伟波。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10日,杰瑞科技作为申请人涉及的有效专利共有70项,其中周伟波涉及的70项专利为发明人。

其中,名为键盘膜打孔自动生产线的专利为发明专利发明人包括刘伟文,周伟波,吴晓峰,卢志江,朱令,于海涛,申请日为2016年11月14日专利权人为杰瑞科技截至查询日2022年10月10日,该专利仍处于有效状态

另一项名为led自动组装设备的专利是实用新型发明人包括黄红光,周伟波,黄欢,吴广德和朱令申请日为2022年1月20日,专利权人为杰瑞科技截至查询日2022年10月10日,该专利仍处于有效状态

可见,2016年11月14日至2022年1月20日,周伟波不仅是子公司杰瑞科技的总经理,也是杰瑞科技的重要r&d人员之一。

尴尬的是,2021年,周伟波居然出现在天一自动化专利发明人名单上。

2.5 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天一自动化多项专利的发明人也叫周伟波。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10月10日,天一自动化共有26项专利,其中发明人为周伟波的专利,共有9项。

其中,名为一种果蔬分拣机械手及系统的专利为实用新型,发明人为周伟波,申请日为2021年7月6日,专利权人为天一自动化截至查询日2022年10月10日,该专利仍处于有效状态

另一项名为温室作物生长检测机器人的专利是实用新型发明人为周伟波和孙,申请日为2022年3月22日专利权人为天一自动化截至查询日2022年10月10日,该专利仍处于有效状态

不难看出,从2021年7月6日到2022年3月22日,天一自动化还有一个叫周伟波的专利发明人。

上述尊龙凯时人生就博的联系方式为共同愿景,天一自动化的周微博和杰瑞科技的周微博可能是同一个人这是否意味着智地科技与客户共享r&d人员di科技能否保证其人员独立性在这种情况下,智地科技与客户天一自动化,天一半导体的关系中是否隐藏着其他安排疑问仍有待解决

3.对累计营收过亿的子公司拨零元,剥离子公司或假动作

郑锦研究的南方资本中心研究发现,智地科技在零元转让后,仍然与其子公司混为一谈而这一切,就要从智地科技最初的商标富勒说起了

3.1 2019年,子公司陶笛智能无偿划转总经理,富勒商标被剥离。

招股书显示,上海陶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迪智能成立之初,智地科技持股80%,自然人孙广权持股20%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9月,智地科技将巨地智能无偿转让给孙光权和谭永玉。

招股书显示,2019年9月2日,巨迪智能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孙光权接收智迪科技持有的巨迪智能70%股权,谭永玉接收智迪科技持有的巨迪智能10%股权。

同时,智地科技与孙广权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智地科技将其持有的玉笛智能70%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孙广权,智地科技与谭永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二)》,约定智地科技将其持有的陶笛智能10%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谭永玉。

此外,2019年9月,智地科技与陶笛智能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将富勒品牌四个国内商标转让给陶笛智能,转让价格为500万元,自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内分期支付截至2021年底,陶笛智能尚未支付给智地科技的商标转让款余额为330万元

可以看到,2019年,智地科技将子公司陶笛智能0元转让给孙广权,谭永玉,同年又将富勒商标转让给陶笛智能。

需要注意的是,2014年至2022年9月28日,第一轮问询回复显示,孙光权为巨迪智能总经理,谭永玉为孙光权配偶。

此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数据,截至2022年10月10日,孙广权持有陶笛智能100%的股权。

值得一提的是,陶笛在智能转让前的净资产为正。

3.2据说0元转让是因为净资产低,转让前陶笛智能累计收益超过1.6亿元。

子公司陶笛智能转让后,深交所关注了智地科技转让陶笛智能的公允性。

对此,智地科技解释称,截至2019年8月底,陶笛智能净资产为7.17万元由于智迪科技并未实际向陶笛智能缴纳出资,其他资源的投入并未直接增加陶笛智能的价值,净资产较低经智地科技与双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对价为0元,转让对价公允

但在2015—2018年期间,巨迪智能为智迪科技创收超过1.6亿元。

第一轮问询回复显示,2015年至2018年,陶笛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4947.31万元,3156.75万元,3528.05万元,4697.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4.23万元,—96.58万元,41.30万元和37.13万元。

而且招股书显示,巨迪智能转让前,即截至2019年8月底,巨迪智能的净资产为7.17万元同时,招股书还显示,2019年1—8月,巨迪智能净利润为39.14万元

也就是说,从2015年到被转让前,巨迪智能总营收超过1.6亿元智地科技将巨地智能无偿转让给其总经理及其配偶是否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陶笛智能转让后,智地科技仍与陶笛智能存在产品购销等各项交易,引起深交所关注。

3.3智地科技转让陶笛智能后,仍存在频繁的买卖交易,已引起深交所关注。

根据第一轮问询的回复,深交所要求智地科技说明其股权转让后与陶笛智能进行的各类买卖等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此,智地科技解释称,在采购业务方面:2020年以来,智地科技向巨地智能采购了少量键盘鼠标产品,主要是因为智地科技需要向富勒品牌的海外经销商ninza股份公司销售产品智地科技需要支持ninza的产品升级需求,2020年起,智地科技放弃国内富勒品牌业务,不再为新产品配置r&d资源如果智迪科技开发和维护新产品,供应商的成本会更高因此,考虑到供应链的集约化管理,智地科技向陶笛智能采购了少量的键盘鼠标产品

销售业务方面:智地科技表示,陶笛智能股权转让前后,陶笛智能业务模式没有发生变化,作为销售公司,不具备独立生产能力为了保证业务的连续性,降低供应链集中的风险,陶笛智能继续向智迪科技采购键盘和鼠标,并开发新的供应商因此,陶笛智能从智地科技采购的产品数量逐年大幅减少

而智迪科技向陶笛智能采购鼠标键盘产品并对外销售,不涉及产品研发制造过程。

截至2021年底,智地科技和陶笛智能的产品购销业务已全部终止。

因此,在智地科技与陶笛智能的交易过程中,陶笛智能是富勒产品的经销商且至2021年底,双方不存在购销关系

智地科技转让子公司陶笛智能后,智地科技和陶笛智能有了鼠标键盘产品的购销并且到2021年底,双方的买卖关系也已经终止可是,在陶笛智能的一份新品说明书中,智地科技却成为了富勒的营销总部,令人费解

问题依然存在陶笛智能生产的富勒键盘盒也显示了智地科技的身影

3.5富勒键盘g902的制造商是陶笛智能分公司,但智地科技在判决书中承认制造了该键盘。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j.73知明初第2544号文书(以下简称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东莞市明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市智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一案,原告为东莞市明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健科技),被告为智地科技及陶笛智能前身陶笛智能贸易有限公司。

民事判决书显示,明健科技的委托代理人谭传健向广东省广州市南粤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处公证员涂某按照谭传健的要求,利用公证处的电脑登录www.xx标有富伦富勒的网站,展示了多件机械键盘产品网站转移到名为富勒旗舰店的天猫网店该网店经营者信息页面注明经营者为陶笛智能,网店公开展示机械键盘产品涂某在某订单下购买了一款名为富勒g902混光版光磁轴机械键盘有线背光pbt游戏办公防水可插拔的产品,数量为1个,实际付款239元

日前,在广东省广州市南粤公证处公证员赵,涂的监督下,明健科技的委托代理人谭传健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快递包裹上的快递单号注明是7540892449xxxx包装内有一个机械键盘产品,由公证员拍照盖章公证处公证员赵,公证员涂全程监督广东省广州市广东南粤公证处出具了粤广南粤字第2001号公证书25120和25124

而且民事判决书显示,智地科技认可其实施制造并承诺销售,陶笛智能认可其实施销售。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料,陶笛智能东关分公司是陶笛智能的分公司。

也就是说,在民事判决书中,富勒g902的生产商是陶笛智能东关分公司但智地科技也认可其实施制造富勒g902的行为

那么富勒g902是哪家厂商的呢。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在转让子公司陶笛智能之前,陶笛智能为智地科技创收超过1亿元可是,智地科技以0元的价格转让了子公司陶笛智能陶笛智能全部股权转让后,智地科技仍与陶笛智能存在买卖交易

此外,双方买卖关系不复存在后,陶笛智能富勒键盘g900s rgb的使用说明书上仍显示,智地科技是富勒电脑外设的营销总部同时,陶笛智能富勒g902键盘的包装盒上注明生产厂家为陶笛智能东关分公司,但智迪科技在判决书中承认键盘是其制造的种种异象背后,智地科技旗下的陶笛智能的真实性,或许要打上一个问号

不失仁义,不离不弃在各种愿景下,智地科技能否经得起资本市场的考验还是有待时间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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