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交所对金盾零对价员工持股计划发出关注函,询问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是否存在故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授予价格和授予对象的相关要求。
高东拟认购36.81%的股份。
对此,深交所要求金盾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让价格的定价方式,依据及合理性,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中以0元/股回购股份是否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说明参与者及认购股份的确认方式及合理性,补充说明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是否存在故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授予价格和授予对象的相关要求的情形。
结合公司历史业绩及其变化,行业及主营业务发展趋势,在手订单等,说明了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依据,科学性,合理性,是否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提升公司竞争力
同时,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答,说明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或者规避股权激励措施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予以激励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
在金盾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3名监事拟认购45.2万股如果以股权激励的方式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这三名监事不能参与
同样,在授予价格方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依据本办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业内人士认为,包括0元购在内的各类员工持股计划,本质上都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与一般的股权激励计划相比,员工持股计划具有更广泛的激励范围,更灵活的定价方式和绩效考核规则
不过,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潘鹤林认为,虽然相关制度没有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行权价格,但0元购事实上可能存在一些规则风险,比如以显著偏低的业绩目标作为行权条件,设置不合理的激励区间,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嫌疑。
或许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深交所要求金盾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及认购股份的确认方式及合理性,并补充说明选择员工持股计划而非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虑,是否存在故意规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对授予价格和授予对象的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变相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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