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而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和列报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相关准则的上述实施解答,本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要求编制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
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对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和核算,对可比期间的数据按照同口径进行调整,其影响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负数表示减少 | |
2020年度 合并利润表 | 2020年度 母公司利润表 | ||
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本集团及本公司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额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 营业成本 | 32,366,914.38 | 1,535,734.54 |
销售费用 | —32,366,914.38 | —1,535,734.54 |
2,公司执行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1日发布的上述关于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